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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政策问答①丨举证责任、抚恤金待遇及“醉酒”认定详解
2025-08-06IP属地 湖北4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提供医疗、康复、经济补偿等保障,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本专栏将以通俗语言解读条例核心:企业如何参保缴费?哪些情况算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待遇如何申领?我们用问答的形式为大家解疑解惑,帮职工明晰权益,助企业规范操作,为安全职场添一份保障。

问:职工是否工伤,应当由谁举证?

答: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

首先,职工或用人单位认为是工伤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其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当然,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或用人单位都不能就其主张举证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问: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在服刑期间,能否享受抚恤金?

答: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五条之规定,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问:“醉酒”标准如何认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醉酒的,即使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关于“醉酒”标准的认定问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也就是说,职工是否醉酒,根据“醉驾”标准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已于2024年8月修订。根据修订后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4)规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因此,职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将被认定为“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