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财险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近日,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亚太财险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并做好各项服务。
据悉,亚太财险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因为不满足监管政策的最新要求。
2024年8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新变化就是,对财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设定经营“门槛”。
《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述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亚太财险,因《通知》而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财险机构还有9家:
来源:险企高参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