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对某中医医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李某、王某某等5人正在进行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现场抽取的41张中药处方笺中,有4张调配人手写签名为李某,2张为王某某。经查,两人均未取得药学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证书。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中医内科病房10份纸质病历,其中1名患者的病历除首次病程记录外,截至检查当日已连续4日未完成日常病程记录;3名患者的病历中未见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经与电子病历系统比对,上述患者的电子病历存在相同问题。
此外,该医院曾于2021年因同类案由被行政处罚,此次检查仍发现同类违法行为。
最终,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选自某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