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日期:2025-08-26    作者:fnhx9 移动:http://mip.soyinfo.com/mobile/quote/538.html

炎炎夏日,雨水较多,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持续守护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增强全社会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大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以“检察蓝”的责任与担当,织密未成年人防溺水的“安全网”,守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近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对县域内部分水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走访多个乡镇、村街,排查水域周边警示标识是否规范,如“水深危险”、“危险水域禁止游泳”等警示牌字迹是否清晰完整、设置位置是否便于识别;对岸边的围栏设置是否完整、无破损进行仔细检查,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工具,能否进行正常使用,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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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栏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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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警示标语、无围栏

在此,县检察院提醒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保护和管理,时刻关注孩子去向,尤其要避免孩子单独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玩耍、嬉戏。同时,要经常性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未成年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县检察院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防溺水安全问题,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湖泊等地方游泳、戏水,请及时制止。如发现水域未设置警示牌、缺少围栏保护等不规范情况可及时反映线索。让我们共同守护,积极作为,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没有家长和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没有安全设施、没有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擅自下水施救

(通讯员:梁玥/摄影: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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